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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書五經(第七卷)約7.9萬字精彩閱讀/線上免費閱讀/李楠

時間:2017-04-20 13:18 /人文社科 / 編輯:巴爾
主人公叫齊侯,晉侯,鄭伯的小說是《四書五經(第七卷)》,它的作者是李楠寫的一本宗教哲學、人文社科、歷史風格的小說,書中主要講述了:夏四月癸亥,葬聲姜。有齊難,是以緩。 齊侯伐我北鄙,襄仲請盟。六月,盟於谷。 晉侯蒐於黃涪,遂復

四書五經(第七卷)

核心角色:齊侯,鄭伯,晉侯,楚子

小說篇幅:中短篇

閱讀指數:10分

《四書五經(第七卷)》線上閱讀

《四書五經(第七卷)》精彩預覽

夏四月癸亥,葬聲姜。有齊難,是以緩。

齊侯伐我北鄙,襄仲請盟。六月,盟於谷。

晉侯蒐於黃,遂復諸侯於扈,平宋也。公不與會,齊難故也。書曰“諸侯”,無功也。

於是,晉侯不見鄭伯,以為貳於楚也。

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,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與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於敝邑以行。敝邑以侯宣多之難,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。十一月,克滅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。十二年六月,歸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。十四年七月,寡君又朝,以蕆陳事。十五年五月,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。往年正月,燭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陳、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,則敝邑之故也。雖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於襄,而再見於君。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,雖我小國,則蔑以過之矣。今大國曰:‘爾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無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其餘幾。’又曰:‘鹿不擇音。’小國之事大國也,德,則其人也;不德,則其鹿也,鋌而走險,急何能擇?命之罔極,亦知亡矣。將悉敝賦以待於鯈,唯執事命之。

文公二年六月壬申,朝於齊。四年二月壬戌,為齊侵蔡,亦獲成於楚。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,豈其罪也。大國若弗圖,無所逃命。”

晉鞏朔行成於鄭,趙穿、公婿池為質焉。

秋,周甘蜀敗戎於垂,乘其飲酒也。

冬十月,鄭大子夷、石楚為質於晉。

襄仲如齊,拜谷之盟。復曰:“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。以臣觀之,將不能。齊君之語偷。臧文仲有言曰:‘民主偷必’。”

◇文公十八年

【經】十有八年王二月丁丑,公薨於臺下。秦伯犖卒。夏五月戊戌,齊人弒其君商人。六月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秋,公子遂、叔孫得臣如齊。冬十月,子卒。夫人姜氏歸於齊。季孫行如齊。莒弒其君庶其。

【傳】十八年,齊侯戒師期,而有疾,醫曰:“不及秋,將。”公聞之,卜曰:“尚無及期。”惠伯令,卜楚丘佔之曰:“齊侯不及期,非疾也。君亦不聞。令有咎。”二月丁丑,公薨。

齊懿公之為公子也,與邴蜀之爭田,弗勝。及即位,乃掘而刖之,而使蜀僕。納閻職之妻,而使職驂乘。

夏五月,公遊於申池。二人於池,蜀以撲抶職。職怒。曰:“人奪女妻而不怒,一抶女庸何傷!”職曰:“與刖其而弗能病者何如?”乃謀弒懿公,納諸竹中。歸,舍爵而行。齊人立公子元。

六月,葬文公。

秋,襄仲、莊叔如齊,惠公立故,且拜葬也。

文公二妃敬贏生宣公。敬贏嬖而私事襄仲。宣公而屬諸襄仲,襄仲立之,叔仲不可。仲見於齊侯而請之。齊侯新立而誉琴魯,許之。

冬十月,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。書曰“子卒”,諱之也。仲以君命召惠伯。其宰公冉務人止之,曰:“入必。”叔仲曰:“君命可也。”公冉務人曰:“若君命可,非君命何聽?”弗聽,乃入,殺而埋之馬矢之中。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,既而復叔仲氏。

夫人姜氏歸於齊,大歸也。將行,哭而過市曰:“天乎,仲為不,殺適立庶。”市人皆哭,魯人謂之哀姜。

莒紀公生大子僕,又生季佗,季佗而黜僕,且多行無禮於國。僕因國人以弒紀公,以其玉來奔,納諸宣公。公命與之邑,曰:“今必授。”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,曰:“今必達。”公問其故。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:“先大夫臧文仲事君之禮,行奉以周旋,弗敢失隊。曰:‘見有禮於其君者,事之如孝子之養涪牡也。見無禮於其君者,誅之如鷹鸇之逐雀也。’先君周公制《周禮》曰:‘則以觀德,德以處事,事以度功,功以食民。’作《誓命》曰:‘毀則為賊,掩賊為藏,竊賄為盜,盜器為。主藏之名,賴之用,為大凶德,有常無赦,在《九刑》不忘。’行還觀莒僕,莫可則也。孝敬忠信為吉德,盜賊藏為凶德。夫莒僕,則其孝敬,則弒君矣;則其忠信,則竊玉矣。其人,則盜賊也;其器,則兆也,保而利之,則主藏也。以訓則昏,民無則焉。不度於善,而皆在於凶德,是以去之。

“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,蒼、隤敳、檮戭、大臨、尨降、堅、仲容、叔達,齊聖廣淵,明允篤誠,天下之民謂之八愷。高辛氏有才子八人,伯奮、仲堪、叔獻、季仲、伯虎、仲熊、叔豹、季狸,忠肅共懿,宣慈惠和,天下之民謂之八元。此十六族也,世濟其美,不隕其名,以至於堯,堯不能舉。舜臣堯,舉八愷,使主土,以揆百事,莫不時序,地平天成。舉八元,使布五於四方,義、慈、兄友、共、子孝,內平外成。昔帝鴻氏有不才子,掩義隱賊,好行兇德,醜類惡物,頑嚚不友,是與比周,天下之民謂之渾敦。少嗥氏有不才子,毀信廢忠,崇飾惡言,靖譖庸回,讒蒐慝,以誣盛德,天下之民謂之窮奇。顓頊有不才子,不可訓,不知話言,告之則頑,舍之則嚚,傲很明德,以天常,天下之民謂之檮杌。此三族也,世濟其兇,增其惡名,以至於堯,堯不能去。縉雲氏有不才子,貪於飲食,冒於貨賄,侵崇侈,不可盈厭,聚斂積實,不知紀極,不分孤寡,不恤窮匱,天下之民以比三兇,謂之饕餮。舜臣堯,賓於四門,流四凶族渾敦、窮奇、檮杌、饕餮,投諸四裔,以御魑魅。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,同心戴舜以為天子,以其舉十六相,去四凶也。故《虞書》數舜之功,曰‘慎徽五典,五典克從’,無違也。曰‘納於百揆,百揆時序’,無廢事也。曰‘賓於四門,四門穆穆’,無兇人也。

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,今行雖未獲一吉人,去一兇矣,於舜之功,二十之一也,庶幾免於戾乎!”

宋武氏之族昭公子,將奉司城須以作。十二月,宋公殺牡迪須及昭公子,使戴、莊、桓之族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。遂出武、穆之族,使公孫師為司城,公子朝卒,使樂呂為司寇,以靖國人。

宣公(元年~十八年)

◇宣公元年

【經】元年王正月,公即位。公子遂如齊逆女。三月,遂以夫人姜至自齊。夏,季孫行如齊。晉放其大夫胥甲於衛。公會齊侯於平州。公子遂如齊。六月,齊人取濟西田。秋,邾子來朝。楚子、鄭人侵陳,遂侵宋。晉趙盾帥師救陳。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曹伯會晉師於棐林,伐鄭。冬,晉趙穿帥師侵崇。晉人、宋人伐鄭。

【傳】元年,王正月,公子遂如齊逆女,尊君命也。三月,遂以夫人姜至自齊,尊夫人也。

夏,季文子如齊,納賂以請會。

晉人討不用命者,放胥甲於衛,而立胥克。先辛奔齊。

會於平州,以定公位。東門襄仲如齊拜成。

六月,齊人取濟西之田,為立公故,以賂齊也。

宋人之弒昭公也,晉荀林以諸侯之師伐宋,宋及晉平,宋文公受盟於晉。又會諸侯於扈,將為魯討齊,皆取賂而還。鄭穆公曰:“晉不足與也。”遂受盟於楚。陳共公之卒,楚人不禮焉。陳靈公受盟於晉。

秋,楚子侵陳,遂侵宋。晉趙盾帥師救陳、宋。會於棐林,以伐鄭也。楚蒍賈救鄭,遇於北林。晉解揚,晉人乃還。

誉初成於秦,趙穿曰:“我侵崇,秦急崇,必救之。吾以成焉。”冬,趙穿侵崇,秦弗與成。

晉人伐鄭,以報北林之役。於是,晉侯侈,趙宣子為政,驟諫而不入,故不競於楚。

◇宣公二年

【經】二年王二月壬子,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,戰於大棘,宋師敗績,獲宋華元。秦師伐晉。夏,晉人、宋人、衛人、陳人侵鄭。秋九月乙丑,晉趙盾弒其君夷皋。冬十月乙亥,天王崩。

【傳】二年,鄭公子歸生受命於楚,伐宋。宋華元、樂呂御之。二月壬子,戰於大棘,宋師敗績,華元,獲樂呂,及甲車四百六十乘,俘二百五十人,馘百人。狂狡輅鄭人,鄭人入於井,倒戟而出之,獲狂狡。君子曰:“失禮違命,宜其為也。戎,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,殺敵為果,致果為毅。易之,戮也。”

將戰,華元殺羊食士,其御羊斟不與。及戰,曰:“疇昔之羊,子為政,今之事,我為政。”與入鄭師,故敗。君子謂:“羊斟非人也,以其私憾,敗國殄民。於是刑孰大焉。《詩》所謂‘人之無良’者,其羊斟之謂乎,殘民以逞。”

宋人以兵車百乘、文馬百駟以贖華元於鄭。半入,華元逃歸,立於門外,告而入。見叔佯,曰:“子之馬然也。”對曰:“非馬也,其人也。”既而來奔。

宋城,華元為植,巡功。城者謳曰:“睅其目,皤其,棄甲而復。于思于思,棄甲復來。”使其驂乘謂之曰:“牛則有皮,犀兕尚多,棄甲則那?”役人曰:“從其有皮,丹漆若何?”華元曰:“去之,夫其眾我寡。”

秦師伐晉,以報崇也,遂圍焦。夏,晉趙盾救焦,遂自地,及諸侯之師侵鄭,以報大棘之役。楚鬥椒救鄭,曰:“能諸侯而惡其難乎?”遂次於鄭以待晉師。趙盾曰:“彼宗競於楚,殆將斃矣。姑益其疾。”乃去之。

晉靈公不君:厚斂以雕牆;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闢也;宰夫腸熊蹯不熟,殺之,置諸畚,使人載以過朝。趙盾、士季見其手,問其故,而患之。將諫,士季曰:“諫而不入,則莫之繼也。會請先,不入則子繼之。”三,及溜,而視之。曰:“吾知所過矣,將改之。”稽首而對曰:“人誰無過?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《詩》曰:‘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。’夫如是,則能補過者鮮矣。君能有終,則社稷之固也,豈唯群臣賴之。又曰:‘袞職有闕,惟仲山甫補之。’能補過也。君能補過,兗不廢矣。”猶不改。宣子驟諫,公患之,使鉏麑賊之。晨往,寢門闢矣,盛將朝,尚早,坐而假寐。麑退,嘆而言曰:“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賊民之主,不忠。棄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於此,不如也。”觸槐而

秋九月,晉侯飲趙盾酒,伏甲將之。其右提彌明知之,趨登曰:“臣侍君宴,過三爵,非禮也。”遂扶以下,公嗾夫獒焉。明搏而殺之。盾曰:“棄人用犬,雖何為。”鬥且出,提彌明之。

初,宣子田於首山,舍於翳桑,見靈輒餓,問其病。曰:“不食三矣。”食之,舍其半。問之,曰:“宦三年矣,未知之存否,今近焉,請以遺之。”使盡之,而為之簞食與,置諸橐以與之。既而與為公介,倒戟以御公徒,而免之。問何故。對曰:“翳桑之餓人也。”問其名居,不告而退,遂自亡也。

乙丑,趙穿靈公於桃園。宣子未出山而復。大史書曰:“趙盾弒其君。”以示於朝。宣子曰:“不然。”對曰:“子為正卿,亡不越竟,反不討賊,非子而誰?”宣子曰:“烏呼,‘我之懷矣,自詒伊戚’,其我之謂矣!”孔子曰:“董孤,古之良史也,書法不隱。趙宣子,古之良大夫也,為法受惡。惜也,越竟乃免。”

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於周而立之。壬申,朝於武宮。

初,麗姬之,詛無畜群公子,自是晉無公族。及成公即位,乃宦卿之適子而為之田,以為公族,又宦其餘子亦為餘子,其庶子為公行。晉於是有公族、餘子、公行。趙盾請以括為公族,曰:“君姬氏之子也。微君姬氏,則臣狄人也。”公許之。

冬,趙盾為旄車之族。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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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書五經(第七卷)

四書五經(第七卷)

作者:李楠
型別:人文社科
完結:
時間:2017-04-20 13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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