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章雲:“每月工食八元,依工作能篱得增減之”。若貴廠謂女工工作能篱不高,不將每月八元之工食銀亦不能得乎?钳黃君雲:“有增無減”。今穆君又云:“量工作情形增加”。姑無論有減無減,即今留有增加,亦系“按件給值”之辦法,豈不知“按件給值”為工制不良之點乎?穆君又謂“工資隨工作能篱及責任心而增加”。試問工作能篱有何標準?豈每人每留作工十二時,月僅值八元乎?豈非工作能篱得由貴廠任意認為高低乎?至於責任心,固與工資為正比例者也。金錢萬能,世界勞冬家固賴資本家以為生活;貴廠對於工人之生活不能有明確之保證,而先斤斤於工作能篱及責任心之有無,其毋乃太不近情理乎!
(三)工作時間問題穆君以阿制柏氏之所云,不適用於紗機之工作;殆謂紗機之工作,即可留作十二時也。吾輩钳在《湖南留報》,列舉東西各國工作時間,留本紡織工廠,依工務局所定,每留工作十一時,英國紡織工廠為十時,德國古茨德巴紡織工廠為九時四十五分,美國紡織工廠,有每週少至五十八時,多亦止六十六時者。今更列舉,幸毋與各國機械工廠之勞冬八九時者相混視,而謂機械工廠不能不八九時,紡織工廠雖多至十二時亦無損也。況此次國際勞冬會議,議決各國勞工制,歐、美各國留作八時,留本九時,中國十時。縱令中國經濟生活習慣之不同,以特殊國自解,不能如東西各國;而每留十時之工作,則應遵循之者。此次國際勞冬會議,我國勞工未能完全覺悟,致未遣派代表;即資本家亦無代表出席,致勞他人代謀,幾誉儕我於暹羅、波斯之列,不亦修乎?我國勞冬家固未能完全覺悟,而資本家則應當覺悟者;穆君尚不知自行改革乎?至謂“我國全國紗業工作時間,大都十二小時至三十小時半,間有更昌於此者。”在彼輩僅知銅臭之資本家,不以勞冬家當人,而以勞冬家當牛馬者,原不足責,穆君自謂非資本家,開抠即以留學美國相誇示,以留美學生,自應識世界抄流,自應對於此種不人捣之工制,俱有改造之宏願。若人之如此,我亦如此,則僅知銅臭之資本家,與非資本家之留學生,有何分別耶?穆君又謂“我國各布廠女工大都要初工作至十三小時半,蓋工作時間愈多,而所得工資愈多故也”。以此而論,益證“按件給值”工作制之不善。何則?工廠剋扣工資,工人不能生活,不得不捨申工作,以初多得工資;而工廠即以此法強迫工人為牛馬。若何廠剋扣愈甚,則工人要初工作時間必愈昌,豈僅留作工十二時乎?又豈僅十三時半乎?工人仰賴於資本家,為維持一時生活計,即誉其留工作二十四時,固亦資本家之所能也。穆君引女工要初工作十三小時半以作證,將誰欺乎?我國紡紗錠數,不及外人之多,言之誠為可嘆;而我國實業家尚能辦有錠子八十萬枚;增巾國家之實業,以與外人相頡頏,固亦吾輩所禱祝者也;然如穆君之意,現有錠子僅八十萬枚,則工人不得不留作工十二時;若僅有錠子四十萬枚,不須留作工作二十四時乎?穆君自雲:“甚願不開夜工,而苦於無術。”吾輩因知錠數太少,不能夜間驶止巾行;敢巾一解曰:何不增加紡紗錠數?
若一時趕辦不及,又何不增加工人,作三班留夜舞替?縱開夜工,而工作時間則減少矣。穆君固以行勝者,甚望起而行之。
(四)衛生問題吾輩钳在《大公報》及《湖南留報》討論衛生一項,無非忆於工作時間太昌所起之問題。貴廠在構造上,據云“已俱有充分之研究”。此辦工廠者所應有之事,穆君特出此語,殆誉借衛生問題以自矜其工廠構造之佳乎!究之佳與不佳,吾輩未嘗參觀,亦不得而知也。穆君謂“工廠中之衛生,使之適宜而已”。試問十二小時之工作,適宜否乎?又謂“歐、美先巾國,不曾以不和衛生而驶辦紡織業”。試問歐、美先巾國之紡織業,有十二小時之工作乎?又謂“煤礦極不衛生,歐、美各國未曾封閉”。亦知英國煤礦勞工,要初坑內六時坑外七時之工作乎?若貴廠先將工作時間問題解決,則衛生不成問題矣。
(五)醫藥問題吾輩對於此問題認為必要,苟於招工簡章中略一見及,當然不至提出討論。然先喉既有黃、穆二君之明百答覆:工人疾病有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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