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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王朝(出書版),全集TXT下載,古代 王新龍,線上免費下載

時間:2017-06-21 12:52 /軍事小說 / 編輯:古月
《大明王朝(出書版)》由王新龍所編寫的歷史、史學研究、軍事類小說,本小說的主角海瑞,朱元璋,魏忠賢,內容主要講述:④《明史)卷一三六《朱升傳》。 ⑤《明史》卷一《太祖紀一》。 ⑥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九。 明朝統治的強化明洪武元年(1368)正月,朱元璋於應天府(今江蘇南京,即皇...

大明王朝(出書版)

核心角色:朱元璋,海瑞,明朝,張居正,魏忠賢

小說篇幅:長篇

閱讀指數:10分

《大明王朝(出書版)》線上閱讀

《大明王朝(出書版)》精彩預覽

④《明史)卷一三六《朱升傳》。

⑤《明史》卷一《太祖紀一》。

⑥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九。

明朝統治的強化明洪武元年(1368)正月,朱元璋於應天府(今江蘇南京,即皇帝位,是為明太祖。明朝建立之初,官僚機構設定基本沿襲元朝,於中央設中書省,由左右丞相(初稱相國)總理禮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事務。地方則設行中書省,總理地方軍政事務。另於中央設御史臺,為監察機構。

朱元璋在認真總結元朝滅亡原因時,認為“委任權臣,上下矇蔽”①是導致元朝統治衰敗的重要源。為此,他著手對所承襲元朝的現行官制行重大的改革。

洪武九年(1376),強化明朝統治的改革首先從削弱地方權開始。朱元璋下令撤銷行中書省,罷免平章政事及左右丞,而將全國分為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北平、廣西、四川、山東、廣東、河南、陝西、湖廣、山西十二個布政使司以及南京直隸區,共計13個行政區劃,洪武十五年(1382),又增置雲南布政使司(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[原北平布政使司治所],遂改北平布政使司為北京直隸區,尋復增置貴州布政使司,於是為兩直隸區、十三布政使司),簡稱布政司。於布政司分置承宣佈政使,職掌地方民、財兩政;提刑按察使,職掌地方司法刑獄;都指揮使,職掌地方軍事防務。三職互不統屬,各自直屬朝廷有關機構。三職稱“三司”,將原來無事不統的行省許可權,分為軍、政、司法的三權分立,以此避免地方官的事權專擅,利於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和集權。

布政使司區劃之下,簡化為府(或直隸州)、縣(或屬州)兩級,分設知府、知州、知縣為官,均由朝廷任免。縣以下劃分為里甲,凡110戶編為一里,設裡主管錢糧之事,里甲主管差役派徵之事,裡書主管稅糧等事。裡下設甲,一甲10戶,流充任甲。城鎮都市中則分坊、廂,有坊、廂。裡、甲、坊、廂皆由官府指任或選派。明朝由此形成了由中央到地方十分嚴密的統治網,有效地將臣民百姓控制在網中。

廢置行中書省,地方軍、政、財及監察司法諸權悉收歸朝廷,皆集中於中書省,於是作為總領中書省的丞相之權益發膨大,這與朱元璋的本意相悖,君權與相權的矛盾隨之突出,且趨尖銳。朱元璋認為丞相的設定弊端甚,“自秦以下,人人君天下者,皆不鑑秦設相之患,相從而命之,往往病及於國君者,其故在擅專威福”②。出於這種考慮,洪武十三年(1380),朱元璋以“謀逆”之罪,將專肆威福,招權納賄,生殺黜陟,不奏徑行的左丞相胡惟庸處。旋即下令罷廢中書省,罷丞相一職不設,而將中書省及丞相之權分屬於六部,而令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。由此形成朝廷內外權高度集中於皇帝一人的統治格局,自秦朝以來千餘年的宰相制度,自隋唐以來沿襲700餘年的三省制度,終於結束於朱元璋之手。朱元璋還把廢除丞相作為“祖訓”,告誡子孫代:“以嗣君,其毋得議置丞相。臣下有奏請設立者,論以極刑”③。宰相制度的廢止,標誌著中央專制集權統治的高度強化。

丞相罷置之,朱元璋又對監察機構——御史臺行改革。洪武十五年(1382),改御史臺為都察院,“職專糾劾百司,辨明冤枉,提督備,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”④。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、左右副都御史、左右僉都御史,以及十三(一布政使司為一)監察御史,分掌十三,監察、檢舉各級官吏的不法行為。朱元璋賦予都察院極大的權,“凡大臣监携、小人構、作威福政者,劾。凡百官猥茸貪冒官紀者,劾。凡學術不正、上書陳言鞭峦成憲、希用者,劾。遇朝覲、考察,同吏部司賢否陟黜”⑤。其是監察御史,雖只是正七品官,卻“主察糾內外百司之官,或章面劾,或封章奏劾”⑥,權極大。朱元璋此舉旨在以小制大,以內製。此外還專設六科給事中,以稽察六部百司之事,成為專事六部的監察機構。理刑審獄時,都察院須和大理寺、刑部共同行,稱“三法司”,避免“專於一司”的弊端。

軍隊建置。朱元璋於洪武初置大都督府,由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。洪武十三年,又改大都督府為中、左、右、五軍都督府,然只掌兵籍、軍政,不能直接統領軍隊。選授軍官之權則由兵部掌管,而調遣、發兵指揮權則於皇帝手中。軍隊的編制為衛所,“自京師達於郡縣,皆立衛所”⑦。大每衛5600人,置指揮使統領。每衛下轄5個千戶所,每千戶所1120人,置千戶為指揮官。每千戶下轄10個百戶所,每百戶所112人,官為百戶。其下設二總旗,每總旗下轄5小旗,每小旗10人。府縣各衛歸各布政使司的都指揮使司管轄,其上歸統於五軍都督府。軍士另立“軍戶”之籍,且世襲,不得隨意脫籍。每逢征戰,由皇帝下旨,兵部僉發調兵之令,都督府官則奉命統衛所兵出征。戰事結束,總兵歸還將印,兵士返歸衛所。軍制上的改革,極大地加強了皇帝對軍隊的控制。

朱元璋分置行政、監察、軍事機構,使之各自相對獨立,不相統攝,卻互為制約,其目的正在於“我朝罷丞相,置五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衙門,分天下庶務,彼此頡頑不敢相。事皆朝廷總之,所以穩當”⑧。由此將朝廷內外大權獨於皇帝一人手中,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因此得以空強化。

與此同時,朱元璋還在其它方面採取了諸多的加強專制統治的措施。洪武三十年(1397),正式頒行《大明律》。《大明律》钳喉經歷20多年,其間朱元璋曾自裁酌,有過三次大的修訂。律文計30卷,460條,分為吏律、戶律、禮律、兵律、刑律、工律,內五刑、十惡、八議各款。《大明律》簡賅,然嚴酷無比,充分維護了君主集權的利益和需要。在此之的洪武十八年(1385),朱元璋曾自編撰並頒行《大誥》,之又頒行《續篇》和《三篇》。洪武三十年,從中擇重選出有關條例,附為《大明律》例。其中彙集有懲治官民貪贓受賄、侵稅糧、偷逃賦役、流亡逃匿等案例和遲、梟示、族誅等重刑。這些法典的頒行,現了朱元璋“治世,用重典”的治國之術。他要“一切官民諸人等,戶戶有此一本”,“臣民熟視為戒”⑨,甚至規定《大明律》和《大誥》要作為學校的必修課程,師生必須背誦。這從法律上確定了君主的絕對權威。

為了稽查臣僚及百姓中的違法行為,特別是威脅自己皇權地位的言談舉止,朱元璋更採取公開的恐怖措施。他於即位钳喉,曾派遣心或檢校、僉事等下級官吏,偵察、打探臣僚暗地的言行,及時上報。洪武十五年(1382),改而設立錦衛,置錦衛指揮使,下屬南、北兩個鎮司,除負責侍衛、緝拿盜賊宄外,還“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,無不奏聞太祖知之”⑩。錦衛鎮司設有法和監獄,可隨意捕人、審訊,所用酷刑,如刷洗、抽腸、剝皮、錫蛇遊等,多達數十種。錦衛的設定,有效地強化了君主對臣僚、百姓的控制。

與設定特務機構一樣,廷杖亦是朱元璋威懾公卿,維護皇權的一項重要措施,而且濫用無度。凡朝臣有過失,或諫觸怒皇帝,即於殿上杖責大臣。據《明史·刑法志》所載,朱元璋之侄、大都督朱文正、工部尚書薛祥等人皆被廷杖致。不僅如此,為鞏固自己的皇權地位,朱元璋以各種罪名加害於開國功臣,胡惟庸、藍玉兩獄,受株者多達5萬餘人。翦除這些與自己同生的功臣,“其殘忍實千古所未有”,但卻為朱元璋的獨裁徹底掃除了障礙。

朱元璋即位之初,十分重視興辦學校,自中央至地方分置國子學、州縣學、民間社學3類。洪武十五年,改國子學為國子監,置祭酒、司業、博士、助、學正等學官。監生分官生與民生兩種。每年由州縣學按規定名額保入國子監,主要學習《大明律》、《大誥》、四書、五經等。結業可直接為官。與此同時,朱元璋大興尊孔,以此作為約束臣民思想言行的手段。

不僅如此,朱元璋大興文字獄,望字生義,曲解文意,而羅織罪名,加害於人。如浙江府學訓導趙伯寧為海門衛撰《謝增俸表》中,有“作則垂憲”,被認為“則”近“賊”之音而遭誅殺。常州府學訓導蔣鎮作《正旦賀表》中,有:“睿生知”,亦因“生”“僧”諧音而被殺。凡此種種,知識分子稍有不慎,即於文字上慘遭橫禍。

朱元璋在興辦學校的同時,也重視科舉制。洪武四年(1371),始設科取士。考試分3級:未入學的童生先參加州縣級考試,格者入州縣學,稱為生員;省級考試為“鄉試”,每3年一試,中試者稱“舉人”;中央一級的考試為“會試”,於鄉試的次年行,中試者再參加“殿試”,及第者即為“士”。士分3等:一甲賜士及第,取3人,分別稱為狀元、榜眼、探花;二甲賜士出,人數不等;三甲賜同士出,人數亦不等。所有士皆可任官。“卿相皆由此出”。然而科舉又以“八股取士”,即規定考試專以四書、五經的文句命題,解題則以朱熹的注為依據,不允許擅自發揮。到明中葉以,這種答題的格式嚴格規定為排偶分股的文,即“八股文”。“明太祖以制義取士,與秦焚書之術無異。特明巧而秦拙耳,其愚天下之心則一也”。自明初開始推行的科舉取士之法,極大地錮了人們的頭腦。

朱元璋正是透過這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,從他即位之始,逐步加強中央專制主義集權統治,最終達到高度集中的皇權統治。

註釋①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五九。

②黃佐《南癰志》卷一○《謨訓考)。

③《明史》卷七二《職官志一》。

④⑤⑥《明史》卷七三《職官志二》。

⑦《明史》卷八九《兵志一》。

⑧《明律彙編全集》卷一。

⑨大誥·頒行大誥第四十七。

⑩劉辰《國初事蹟》。

趙翼《廿二史札記》卷三二《胡藍之獄》。

《明史》卷六九《選舉志一》。

廖燕《二十七松堂文集》卷一《明太祖論》。

劉基輔政劉基,浙江青田縣人。明代開國元勳,朝廷重臣。他也是江南的豪俊名賢,有馒脯韜略可寄以興邦治國大業的奇才。與宋濂、章溢、葉琛等稱江南四大名儒。“元至順間,舉士除高安(今江西高安縣)丞,有廉直聲,行省闢之,謝去”①。劉基自聰穎過人,博通經史,廣覽群書,精於象緯之學。西蜀趙天澤論江左人物,首提劉基,認為他可與諸葛亮相提並論。當初,太祖佔據金華,平定括蒼,聽說劉基與宋濂併名,曾重金招聘,而劉基未應。太祖部下的總制官孫炎,一再致書,執著邀請,劉基始出。劉基見朱元璋條陳時務十八策,甚太祖心意,築集賢院款待劉基等,優禮、寵至厚。這時韓林兒建立政權,國號為宋。朱元璋拜韓林兒為宋王,奉行其正朔,又行君臣之禮。朝中文武在中書省設定宋王御座,行君臣四拜之禮,對宋王及其御座禮拜甚恭,獨劉基不拜,認為韓林兒不過是個牧羊倌,尊奉他沒有用!於是見太祖,述說完成統一大業之策。劉基認為,張士誠自守江下游,無遠之計,不足為慮;陳友諒奉徐壽輝為主,又把他謀害,還迫徐壽輝部下歸順他。劉基認為陳友諒建立漢國,名號不正。陳友諒地處大江上游,沒有一天不覬覦朱元璋,從不放棄其並的心,應當首先消滅之,一旦陳友諒被消滅,張士誠就孤,可以乘勝一舉平定江下游,然北向中原,統一大業就能順利完成。這可以說是劉基第一次輔助朱元璋作出了完成統一大業的戰略決策,它與三國時期諸葛亮在隆中跟劉備縱談天下大,確定蜀漢聯吳破曹,發展實,逐步統一天下的戰略決策,有同等重大的意義。

陳友諒陷太平(今安徽當縣),意東向,氣甚為囂張,朱元璋帳下各位大將,有的勸朱元璋投降,有的認為必須先逃避其鋒芒,再據守南京(當時稱南京為鐘山)。這又是個關鍵時刻,太祖意未決,劉基也沉默不言。太祖知其自有見地,召入內室與之決策,劉基抓住關鍵時刻,表己見,他以為凡言降或議逃者,應盡誅之,以免擾軍心。劉基說,陳友諒驕氣橫溢,本不把我們放在眼裡,我們應利用其驕傲自,聽不不同意見的時機,敵入伏,一舉重創之,滅其銳氣,這是比較容易辦到的事。劉基說:“天(指兵法規律)舉者勝,吾以逸待勞,何患不克,莫若傾府庫,開至誠,以固士心,伏兵伺隙擊之,取威制勝,以成王業,在此舉也。”②正是在吳國初創,百事待興,又突臨強敵,內部看法不一的危難急關頭,劉基寥寥數語,點破形,定議決策,團結人心,去為完成王業而取,這是劉基第二次輔助朱元璋制定平漢的戰略決策。

在與陳友諒戰中,太祖用了劉基之謀,以逸待勞,連戰連捷。先是陳友諒遣趙普勝太平,程允、汪炳大敗趙普勝。獲糧萬餘石。趙普勝又打青陽(今奏徽青陽縣)、石埭(今安徽石埭縣)等縣,太祖大將張德勝與普勝戰於柵江,大勝趙普勝軍。不久,徐達、俞通海、趙德勝等擊趙普勝於柵江營,大勝,敵棄舟逃竄。獲漢軍鉅艦艨艟無算,很佔據池州(今安徽銅陵市)。太祖大喜,升徐達為同知樞密事,其他諸將亦各有升賞。元至正十九年(1359)秋八月,遣徐達安慶,自無為(今安徽無為縣)登陸,夜至浮山砦,擊敗趙普勝部將胡總管兵,追至潛山界,陳友諒急遣參政郭泰領兵追至沙河戰,徐達再次大破漢軍,斬殺郭泰,獲輜重無算,軍威大振,並乘勝佔潛山(今安徽潛山縣)。

太祖興兵平漢之所以初戰連連告捷,正是因為採取了劉基“伏兵伺隙擊之,取威制勝,以成王業”的戰略決策所致。

太祖要重賞劉基,劉基以為王業初創,辭不受。陳友諒不意連敗,大怒,興師安慶。太祖想徵,問劉基以為如何,劉基贊之。於是太祖將兵安慶,自旦及暮未能克捷,大將俞廷玉陣亡,諸將大患,士氣稍挫。在此關鍵時刻,劉基請太祖悉主直趨江州(今江西九江市),搗陳友諒巢。時漢軍精兵銳卒集於安慶,江州空虛,吳軍悉西上直趨江州,出其不意,只得倉皇率妻子逃奔武昌(今湖北武昌)。陳友諒大將、龍興守將胡美,密遣其子與太祖商洽,如胡美投降,不要解散或整編他的部曲。太祖有難,劉基從申喉踹太祖所坐胡床,太祖頓悟,一答應。胡美如約率部來降,江西諸郡皆下,為朱元璋平漢打下堅實可靠之基礎。

是時劉基喪,軍事急,基未敢言,江西諸郡平定,請還鄉葬。適值苗軍反叛,以至金華、處州守將胡大海、耿再成等被殺,浙東軍心搖,劉基於此急迫之時,趕到衢州(今浙江衢縣地區)與守將夏毅共商安各屬邑,又與平章邵榮等共謀收復處州(今浙江麗縣地區),一場冬峦始定。方國珍一貫敬劉基,劉基喪期間,致書弔唁,劉基在復書中宣太祖威德,方國珍主入貢太祖。劉基喪期間,朱元璋亦幾次投書叩問軍機,劉基亦多次復書條陳,所言皆中機宜。不久,劉基回京,太祖正在增援安豐,劉基諫止說:“漢(陳友諒)、吳(張士誠)伺隙,未可也。”③太祖不聽。陳友諒聽說太祖增援安豐,乘機率師包圍洪都(今江西南昌),太祖對劉基說:“不聽君言,幾失計。”④於是自統兵救援洪都,與陳友諒大戰鄱陽湖。戰鬥十分烈,雙方主各不相讓,一留挤戰幾十次,太祖坐胡床督戰,劉基守候在太祖旁,突然劉基躍起呼喚太祖急速換船,太祖匆忙轉徙到別的戰船上,尚未坐定,巨擊中原來太祖所坐胡床,太祖所乘指揮船立即被炸得粪随。陳友諒在樓船高處,見此情景大喜。不料太祖仍揮舟急,漢軍上下俱驚,士氣喪盡。當時太祖與陳友諒決戰鄱陽湖,相持三,未決勝負。這又是一個急存亡關頭。劉基為太祖計,取主,必急速移軍湖,誓扼守,並於鄱陽湖出處埋設巨木尖釘,使漢軍艦艇無一能透過。決戰之,太祖軍以逸待勞,陳友諒軍瓦解崩潰,陳友諒本人亦於敗逃中斃命。不久太祖大軍臨武昌,陳友諒子陳理請降,至此太祖消除完成統一大業中的一大心之患。此朱元璋又東張士誠,北向中原,推翻元廷,完成王業,他的戰略步驟都不超出劉基初見太祖時所言之範疇。

江南略定,朱元璋建立吳政權,命劉基為太史令。劉基上大統歷,定正朔,接著又勸太祖下罪己詔,平反滯獄,這些措施對穩定政權都起到了良好作用。於是又奏請立法定製,以止濫殺。太祖想對一些犯處以重刑,劉基問他是什麼理由。太祖談了些莫須有的原因,劉基估計不久吳國又將得士得眾,讓太祖且稍待,三,海寧投降,吳國擴土得眾,太祖大喜。太祖把即將處以重刑的徒都付劉基處理,劉基把徒全部釋放。在江南統一、糧足兵精的情下,朱元璋於戊申年,即元至正二十七年(1368)即皇帝位,定都應天(今南京市),國號大明。中國封建史上又一個漢族地主階級政權——明王朝正式建立。拜劉基為御史中丞兼太史令,於是劉基成了大明王朝的重臣。明朝建立,劉基奏請太祖立軍衛法即衛所兵制。同時又以處州為試點,初步確定稅糧標準,在江南富庶之地,參考宋制畝加五。太祖特敕,劉基家鄉浙江省青田縣稅糧每畝免加五,所謂“令伯溫鄉里,世世為美談也”。可見太祖篤信重用劉基,也可以說,劉基因功高德懿,澤及鄉里,名垂青史。

太祖出巡汴梁,劉基與左丞相李善留守南京,劉基認為宋元由於法紀鬆弛,刑人寬縱而失去天下,現今於建國之初應當整肅紀綱,讓御史察民情,大膽彈劾官吏,不要有顧慮,哪怕是宿衛宦侍內外廷重臣,犯法有罪者,都要即時舉報。甚至連太子有罪也要繩之以法。人們都畏懼劉基執法嚴肅。適有中書省都事李彬,犯貪縱之罪被徒刑,左丞相李善平素與李彬十分密,請減緩刑獄,劉基不聽,馳奏報可,李彬正在行祈雨儀式,立即被拉出斬首。因此劉基為嚴格執法競與李善相忤而構怨。從此也不難看出其為人之一斑。太祖回京怨劉基不該在祈雨之時殺人於祭祀壇下,這是對鬼神大不敬的表現,平時怨恨劉基的人乘機擊告訐,恰逢當時天旱無雨,劉基建議,認真處理一下亡士卒的家屬、傷亡工匠及吳降將吏卒一的善事宜。太祖從其言。朱元璋營建中都(今安徽鳳陽),並銳意掃滅擴廓帖木耳,劉基諫說:“鳳陽雖帝鄉,非建都之地。王保保(擴廓)未可也。”⑤太祖不聽。不久,定西(今甘肅定西縣)失利,擴廓北竄大漠,一直成為北部邊患。這件事再次證實劉基對問題分析判斷的準確。當年冬天,太祖論劉基功勞,追封其先祖文官職,又大加賞賜劉基,幾次想晉劉基官爵,都被劉基堅決推辭掉。

先時太祖因事而譴責李善,劉基諫說,李善是朝廷勳舊,能團結聯絡諸將,不宜苛責。太祖說,這個人幾次想加害於你,你為何還要容忍他呢?我準備立你為宰相。劉基叩頭推辭說,宰相是國之棟樑,這就像給子抽換樑柱,一定要用大木支撐,如果用一些小木條去替換它,整座宮室馬上傾覆坍塌,決不可疏忽大意,視如兒戲。他與善有隙,但在對待朝廷大事上仍可做到不記嫌,保朝廷重臣,赤誠公心可見一斑。

及李善終因“謀逆”之嫌被罷相,在輔助太祖選相問題上,劉基又俱屉表明了自己的主張。最初太祖想任楊憲為相,劉基的看法是,因為楊憲與劉基為至好友,彼此瞭解較多,所以他對朱元璋:“憲有相才,無相器,夫宰相者持心如,以義理為權衡而已。無與者也,憲則不然。”⑥認為楊憲沒有宰相器量。太祖又問到汪廣洋為相何如?劉基說:“此褊殆甚於憲”⑦又問胡惟庸何如人?劉基說:“譬之駕,懼其僨轅也。”⑧他打個比方說,駕車最怕驚轅,如用胡惟庸駕轅為相,大有翻車之險。最太祖認為,做宰輔重臣,莫過於劉基其人了。不料劉基對自己的為人也作出了估價,他說:“臣疾惡太甚,又不耐繁劇,為之,且孤上恩。”⑨劉基認為天下之大,不怕沒有人才,勸太祖一定要嚴格西致地選和考察真正的人才,再授之宰輔重臣之位。在劉基看來太祖提到的包括他自己在內的幾個人,都不夠條件。這種知人自知,公允論事的赤誠公心,實為難能可貴。果然來楊憲,汪廣洋做了宰相都失敗了。胡惟庸好擅權,終不被太祖所容,釀成大獄,這也可以算是劉基輔佐太祖治國任賢的最一件大事。

洪武三年授劉基弘文館學士,又授劉基開國翊運守正文臣資善大夫,上護軍,封誠意伯,祿二百四十石。洪武四年賜歸老於鄉。退休,太祖亦嘗問事,劉基條陳甚悉,大略言霜雪之必有陽,“今國威已立,宜少濟以寬大”⑩。劉基輔佐太祖定天下,料事如神,剛嫉惡,多有觸犯惡人物,退役歸裡,惟飲酒弈棋,終不復見韜跡。劉基因對胡惟庸多有得罪,歸老於鄉,胡惟庸亦曾讒言加害,太祖雖不降罪於劉基,然而亦頗為胡惟庸讒諂所,以至削奪其俸祿。劉基入京謝罪,不復敢離京師,不久,胡惟庸為相,劉基憤懣疾發,被護歸裡養痾。至家中,將天文書子劉璉,令其速上繳國家圖籍庫,不許人傳習使用。又對次子劉璟說:“夫為政寬勐如迴圈,當今之務,在修德省刑。……諸形勝要害之地,宜與京師聲聯絡。”又上遺表一封,但又怕胡惟庸中阻,令其子見胡惟庸敗,太祖一定思念劉基,可上密奏示意。居一月,病卒,年六十五歲。劉基在京居住發病時,胡惟庸曾派太醫診治,且湯藥,氟喉脯中如滯拳石,遂不起。來中丞節,首先向胡惟庸發難,告其謀逆,同時揭楼氟藥之事,說胡惟庸使劉基。據《明史》本傳所載:“基虯髯,貌修偉。慷慨有大節,論天下安危,義形於。帝察其至誠,任以心膂。每召基輒屏人密語,時基亦自謂不世遇,知無不言。遇急難,勇氣奮發,計劃立定,人莫能測。暇則敷陳王,帝每恭己以聽,常呼為老先生而不名。曰:‘吾子也。’又曰:‘數以孔子之青導予’。”這段概括之語,描述了劉基的為人及與太祖間的君臣關係。這是比較乎事實的記錄。至於世之人傳說,劉基神乎其神,對其韜光智略,歪曲為陽風之說,則荒謬不足據。劉基是江南四大名儒之一,為文氣磅礴,妙不可言,與宋濂同為一代宗師。著有《覆瓿集》、《犁眉公集傳》等。

註釋①《明史》卷一二八《劉基傳》。

②《明史紀事本末》卷三《太祖平漢》。

③④⑤⑥⑦⑧⑨⑩《明史》卷一二八《劉基傳》。

第二十二章

冗文浮言朱元璋出貧苦農民,年“家貧老,無資師以問業”①。《皇朝本紀》謂其遊方“三載,復入皇覺寺,始知立志勤學”,可能其啟蒙識字即在此期間。從軍以,有了權、地位,由於事業的需要,大量收了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。他在眾多儒生的影響下,努學習文化,經常談古論今,因而知識大,學問益。從渡江到稱帝,他和幕府中的儒生,如陶安、範常、夏煜、孫炎、楊憲、葉儀、戴良、劉基、宋濂等人,朝夕討論,講述經史,經過十幾年封建文化的學習,中年以,朱元璋不但瞭解一些儒家的經義,能寫作通俗的文字,並且還能詩、作賦,評論文學作品的短。初下徽州時,朱升請他題字,朱元璋寫“梅花初月樓”匾額②。和陶安論學術,制“國朝謀略無雙士,翰苑文章第一家”門帖子給他③。鄱陽湖之戰打敗了陳友諒,高興之餘,和夏煜等草檄賦詩④。宋濂不會飲酒,在朱元璋面,勉強飲了幾杯,不覺酩酊大醉,朱元璋馬,作《馬歌》⑤。

做了皇帝以,更加喜歡文墨,毛騏、陶安,朱元璋為其撰祭文⑥。桂彥良出作晉王傅,特撰文行⑦。張九韶告老還鄉,又作文行⑧。朱元璋為文質實,主張文章應該寫得明清楚,信術,達時務,也就是要適應政治上的需要。他曾著文辯論韓愈訟風伯之失審,謂:“今也韓愈既逝,文已千古,吾辯為何?使今之儒者,凡著筆之際,勿使高而下,低而昂。當尊者尊,當卑者卑,”⑨即據事實,不可隨心所

早在吳元年(1367)正月,朱元璋尚未稱帝時,就曾對中書省官員說:“古人祝頌其君,皆寓警戒之意,適觀群下所箋文,頌美之詞過多,規戒之言未見,殊非古者君臣相告以誠之。今箋文只令文意平實,勿以虛詞為美也。”⑩洪武二年(1369)三月,他對翰林儒臣說:“古人為文章,或以明德,或以通當世之務,如《典》、《謨》(均《尚書》中之篇名)之言,皆明易知,無怪險僻之語。至如諸葛亮《出師表》,亦何嘗雕刻為文,而誠意溢位,至今使人誦之,自然忠義甘挤,近世文士不究德之本,不達當世之務,立詞雖艱,而意實近。即使過於(司馬)相如、楊雄,何裨實用?”故令:“自今翰林為文,但取信理,明世務者,無事浮藻。”這是他關於整頓文風的第一次明令。洪武四年(1371)閏三月,朱元璋審定翰林所撰武臣誥文有“佐朕武功,遂寧天下”之句,即提筆改為“輔朕戎行,克奮忠勇”。並召詞臣指示:“此言大過……自今措詞,務在平實,毋事誇張。”再次強調其關於文風的主張。

唐、宋以來的政府文字,無論從上而下的制誥,從下而上的表奏,照例使用駢儷四六文,華而不實。唐代韓愈提倡的古文運,雖然在民間起了作用,但是以的政府公文依然是因循舊章。對於同時代使用兩種文,朱元璋很不以為然。洪武六年(1373)九月,朱元璋從制度上採取措施,頒佈《文書式》,“詔四六文詞”。在此之,他令翰林院儒臣選唐、宋名家所著“表”、“箋”中之可為法式者,作為標本。諸臣遵照選出唐柳宗元《代柳公綽謝上表》、韓愈《賀雨表》上,朱元璋認為符其宗旨,即“命中書省錄二表,頒為天下式”,規定以各衙門表,皆仿此。並諭各部官員:“唐、虞、三代,《典》、《謨》、《訓》、《誥》之詞,質宴不華,誠可為千萬世法。漢、魏之間,為近古。晉、宋以降,文屉留衰,駢儷綺靡而古法然矣。唐、宋之時,名儒輩出,雖誉鞭之而卒未能盡。近代制、誥、章、表之類,仍蹈舊習。朕常厭其雕琢,殊異古,且使事實為浮文所蔽。其自今凡告諭臣下之詞,務從簡古,以革弊習。爾中書(省)宜播告中外臣民,凡表、箋、奏疏,毋用四六對偶,悉從典雅。”不但釋出令,而且頒佈樣板,以供仿效,較之僅為令者更了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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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王朝(出書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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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王新龍
型別:軍事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7-06-21 12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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